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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外研究文獻,都指出精油使用對於身心靈有助益。只有台灣政府不承認,所以精油被歸列在化妝品底下,衛福部底下由食品藥物管理局管理。既然精油是化妝品,所以不能宣稱療效,所有的網路與書面宣傳文字,都必須由公司所在地的衛生單位審核。

 

因為要符合台灣法律規定,這一條路我整整走了三個月!!有些規定事項真的有夠好笑,只能暗自佩服台灣公務人員。

 

把精油送進工廠分裝後,我從分裝工廠拿到證明,同時自己寫了化妝品廣告申請核定表,總共20支單方、複方或套組的廣告刊登文。一個星期後,衛生局打電話來,告知被退件--全部被退,衛生局找我去跟我說,你寫的都不行,不能宣稱療效,不然會是以違反藥事法開罰---所以20篇全部重寫。又花了一些時間重新寫20支文案。

 

第二次送交廣告文案,心想應該沒問題了。但卻在審核過程中,有兩支複方,在已經有標籤、也從分裝工廠拿回來了的情況下,被要求要改名字,不然衛生局不會讓我過。一支是「蟲蟲危機」,改名原因是,精油是美的、香的,用「蟲」為名字不妥,感覺噁心,所以一定要改~~

 

我心裡的OS是「我產品要叫什麼名字是我的自由,也有香水叫鴉片、毒藥的,我就是想叫蟲,芳療主播出品跟兒童電影同名,有何不可呢?」實際上我猜想衛生局感覺這個名稱有暗示性,可以拿來驅蚊,(沒錯啊!產品特色就是這樣 哈哈)。所以蟲蟲危機,硬改名為「草本防護大師」,兩支是同樣配方的複方精油。

 

另一支改名更好笑了,一支以檸檬香茅和山雞椒為主體的複方油,我把它叫做「菸臭味不要來」,取醛類精油除臭特長,被衛生局要求改名,原因是菸臭味不屬於「化妝品」範疇,如果要走化妝品廣告”必須”要改名。這支菸臭味不要來,最後成了「森呼吸」。

 

兩支複方名字改了之後,送審第二次過了,但是拿回來滿江紅,字句有50%用紅筆劃掉,還好前輩告訴我寫多一些、因為會被刪很多。刪掉最多的是精油的芳香意義,另外讓我傻眼的、就是刪掉精油調和方法,因為法律規定化妝品最好不要自己調配,所以「以10ml植物油稀釋」的字句全部被刪掉。

 

但學芳療的人都知道,一些含有較刺激成分的精油,比如說醛類、酚類精油,對肌膚刺激度高,一定要稀釋之後使用。像是肉桂、檸檬香茅等直接塗抹在肌膚上,可能造成肌膚不適,但是字句必須全部刪掉、不能在網站上秀出。有芳療專業的我,只能無語問蒼天...,只能寄出精油時提供補充資料。

 

台灣的精油管理存在很多不合理狀況,這些要創業的朋友都必須遵守,除非你有多錢不怕罰。

 

台灣精油管理的上位者,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精油。舉個最離譜的例子,主管精油的最高單位,在精油專區裡有篇文章是精油的安全注意事項,連結如下。

 

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List.aspx?sid=3382  請點選 按摩精油使用注意事項

 

2013101815180690904衛服部精油使用注意事項pdf檔  

 

我也提供圖片給大家看,裡面按摩精油的使用注意事項裡的「緊急處理方法」是錯的,而且大錯特錯。文字間提到緊急處理精油造成的肌膚不適,要用清水沖洗,但是精油是「不溶於水的」,就像加油站起火,用清水滅火一樣的糟。用水沖洗精油按摩造成的疼痛或搔癢感,會讓不舒服的範圍變大,唯一能快速解決不舒服的方法,就是塗上大量的植物油,因為精油是脂溶性的、緊急狀況甚至可以使用廚房的橄欖油、花生油。降低皮膚刺激感後,再用香皂等把油膩的油洗掉。

 

如果你有認識衛服部官員或者喜愛精油的朋友,這篇使用精油不適的急救方法,請轉給他們參考啦!

 

 

---想跟台灣公務員說,多用一些檸檬香茅、增加彈性並與大地接近吧。芳療主播Alysa。---

免費專業資訊 芳療主播精油筆記本http://www.alysanature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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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芳療主播 曾鈺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