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真的純精油不是不能直接塗抹嗎?」「能口服的就是好精油不是嗎?」
台灣的芳療教育體系很多,有些用油原則,在不同派系之間就成了禁忌。我把我學過的芳療初步分為,英式、德系、法系和美系。
我拿的IFA、NAHA歸類為英系用法,按摩是重要的一部分,精油要稀釋到3%以下才能運用在身體上。英式的起始人為摩利夫人,她是法國醫師旁邊的助理,回到英國後創建英式芳療,結合按摩、SPA。這一派強調的是心靈滋養,注重整體的療效、身心靈全面發展,疾病是身心牽繫的結果,所以不同人同一種症狀,可能會用到不同的精油,由芳療師開立精油配方。IFA在英國是不口服精油的,不是精油不能口服,是因為口服不在英國保險的範圍,所以不鼓勵口服。
德系是用油最嚴謹的一派,他們甚至認為純精油不能泡澡,因為精油不溶於水,因此泡澡時需加一些牛奶或蜂蜜當作介質。身體按摩油降到1%濃度以下,德系才認為安全。德系部分的芳療名家,推崇精油化學結構,因此從化學結構和肌膚構造出發,非常注重用油安全,精油用量不能多。同時在台灣的德系芳療,大量結合能量療法,因為德系芳療的哲學是強調量子概念,一點點的精油可能就承載大量的療癒訊息,所以不用多也有效。呼應低劑量用油的邏輯。
法系則以精油口服、製作塞劑,以身體疾病為出發的精油運用。我上過法式結合中式的課程,用精油分上中下三焦的中醫概念。在法國藥局內可買的到精油與精油相關的運用產品;法國醫師可備有一本精油教科書,依據不同症狀開立精油處方簽,專長在疾病治療上,尤其是小兒科、婦科、呼吸道和急性感染。只可惜醫師會開立處方簽、卻不太懂精油運作的機轉,也不在意不同人、同一症狀,是否需要不同的精油的可能性,完全對症下藥。
至於美式,我定義為直銷經濟下大量直接使用純精油的用法,常被笑稱是懶人用法。直接大量用油,可能速效、也可能造成過敏,是這個幾派系裡,過敏比例最高者。哲學與邏輯都圍繞在銷售產品的考量下,在美國在台灣都有支持者。
常有學生問我,精油不是不能直接用嗎?我都很難回答。因為不同派系都有他的邏輯背景和發展主軸,沒有誰對誰錯,而是不同的思考切入點。
最近也發現在這幾個體系之外,有人用天生敏感的體質來分析精油,尊稱精油為上師,用身體感應方式來說明精油療效。這一派的人說,用靈媒體質感應,精油療效和一般芳療書的符合度大約70%。
面對說法可能互相矛盾的芳療用油,我的腦袋沒有打架,因為我知道四個派系的重點和關切點,長度和短處。找出自我用油的中心思想。感恩有這樣的學習環境,而不會只有一言堂。
何等幸運的我們,生在知識傳遞方便的年代! 各家大成在台灣這個寶島都有擁護者,百家爭鳴。從四個派系加入不同觀點,開枝散葉下去。心理的期盼是,希望這股力量能撼動尊西醫、而無法承認另類療法的台灣醫療界。
英系 |
德系 |
法系 |
美系 |
按摩、心靈滋養 |
精油科學結構、能量治療 |
口服、精油治療 |
直接大量用油於身上、過敏多 |
整體療效面 |
理性面 |
身體面 |
直銷經濟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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